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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渊跃律师商账催收之——会展展台搭建尾款问题解决方案

发布者:金渊跃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709人看过

金渊跃律师商账催收之——会展展台搭建尾款问题解决方案

 

概要:本文主要讲解面对展台搭建完成后,小额尾款的催收解决方案。

 

正文:


 对展台展览展示行业,尾款问题是比较头疼的麻烦。


一来,展台的搭建总体金额不大,利润薄,往往一个尾款就占掉整个单体项目的利润。


二来,尾款的总金额比例较小,多数是在几万元之间,通常是在五万元以内。


三来,这些会展项目通常分布在全国各地,追索的成本较高。


       所以,常常听到会展界的朋友抱怨,会展行业不好做。但,其实,多数时候,尾款追索的难题是由于不当操作引发的。在遭遇回款问题前,可以花少量成本即可进行预防。具体如何操作,请耐心看下文:

 

引发尾款拖欠的原因:


       其实,引发展台搭建尾款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质量问题。这是影响尾款拖欠的最主要的原因。往往有时候是因为展馆、展商、展示公司沟通失误。多数时候,是因为报价及成本问题引发的会展效果偏差。


2、布展客户资金困难。即是因为企业经营困境导致回款困难。

 

解决方法及减损手段:


       对展览展示公司而言,如果从商务角度能够避免,那么早就避免了,因此或者本文说的,主要是说从法律角度,如何尽快,尽可能不过度增加成本地追回欠款?

 

笔者从法律角度,提出以下建议,希望提供一些帮助:


       1、事前合同预防。


       对多数展览展示商而言,处于乙方的位置通常令其很难在《展台搭建合同》中获得优势。所以,约定严苛的合同条款几乎不可能。


       但是,作为乙方,至少可以以下几个方面作约定。


第一个,就是管辖权。这个非常重要。因为会展往往在全国各地。企业也在天南海北。若不约定管辖权,例如我的一个客户,他公司在上海,但是客户是贵州的,展台是在佛山搭建的,涉及的尾款总共不到三万。但是他没约定管辖,导致其维权的差旅成本极高。


       这里面,其实是有技巧的。实际上,除非明确约定,《展台搭建合同》是可以被认定为属于定做合同的。因此,其管辖并非专属管辖。因此,可以在展台搭建地点以外的地点起诉。通常,可以约定的地点包括: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因此,建议将管辖权约定在距离自己公司所在地比方便。


       当然,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在上海的公司,建议若会展发生在上海周边,建议走上海周边法院。而非上海地区法院。原因是,目前上海地区案件积压严重,诉调案件号都已经排到很远,处理周期要远远长于外地法院。


       因此,作为上海公司,建议若会展是在江浙沪周边发生的,管辖权定在合同履行地,即会展所在地。


       第二个,约定付款迟延履行违约金。整个在合同里面一定要约定清楚。因为这个能在未来,一定程度上弥补你自身的损失。同行约定的比例为应付款千分之一每日的比例。


       第三个,关于是否约定律师费诉讼费的问题,建议慎重。一方面是甲方是否愿意接受,另一个问题是,甲方主要为付款义务,乙方为展台搭建义务。从义务角度,展览展示公司的义务要求较高。约定了这个费用,反而给自己加重了负担。


       第四个,对付款的约定, 应当简化付款条件。以会展结束日(时间)作为付款标志。避免出现验收单,验收合格,符合甲方要求等字眼作为付款条件。以避免甲方以此为由拒绝付款,并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为由,抗辩迟延履行违约金。

 

2、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预防


(1)常见的预警信号:根据笔者归纳,常见引发尾款纠纷的有如下几个场景,一个是客户嫌会展造价过高,要求大幅度降低展台搭建预算的;


另一个是层层转包的,这种情况下有中间商赚差价,成本和效果会存在一定的落差,容易引发客户不满。还有的是,在展台搭建过程中,信息传递失误,存在误差的。


还有,甲方负责联络的人员出现人事变动的情况;最后,有展馆临时要求进行整改的情况。


(2)因此,在遭遇这种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双方展台进行全方位的视频录制。


       固定一定要和报价单进行匹配。笔者处理的一起尾款纠纷中,甲方就以当时安装的575灯数量未达到报价单约定数量为由拒绝付款。

       后来,虽然提供了现场的照片,但是,有部分灯光被遮挡无法证明,最终被甲方克扣了部分款项。

       因此,进行现场录制的时候,对搭建的争议点,一定要详细录制视频。


(3)文本原件的重要性质


       文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里强调的是原件的重要性。在业务实践中,往往都是甲方盖章后,通过传真传给乙方。然后乙方盖章后传给甲方。


       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是,如果展览展示公司持有的合同中盖章的并非原件,而是扫描件,那么法庭上,这份协议的效力是存疑的。


       因此,一定要拿到带有甲方盖原章的协议。如果说来不及,可以先传真,后续让对方邮寄合同原件回来。


       另外,如果说实在条件不允许或者谈判地位不平等,可以要求对方以指定的联络邮箱或者微信发送。以后可以通过公正的方式固定下来。另外,电子邮件比微信保存的时间久,且更加稳定,建议还是以电子邮件为主。

 

最后,提一下的是,若客户拒绝付款,在采取以上措施以后,除非展览展示公司确实存在严重的搭建问题或者搭建事故。多数情况下,尾款的争议可能性较低。法院会有较高的概率支持支付尾款。

 

那么,如果展览展示公司一定不愿意走诉讼途径,那么有什么其他的折衷方案?其实,可以根据对方的规模判断。例如笔者处理的一起拖欠尾款的问题,因为对方是拟上市公司。因此,基本上律师一个催收电话过去,就把问题谈妥,当天打款。

 

另外,律师函,或者说尾款折让,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恶意拖欠尾款的问题。

 

好了,就谈这么多,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金渊跃律师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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