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判断力——金千恒
今天,为了调取一家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我早上八点半从宝山赶往浦东周浦镇,起了大早,辗转了三趟公交,走了累计六十四公里的路程。最终总算调取到了我所需要的材料。
回到家里,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坦率地讲,我感觉有点累。来回折腾了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
说成果吧,不能说没有。既定的目标已经实现,成功地从浦东周浦镇派出所那边了解到了需要的行政处罚资料。
说遗憾吧,实际上这个信息通过网上就可以查到,只不过,我在获得初步线索的时候,没有仔细分析判断。没有判断,让直觉牵着鼻子走。让知识成了花架子,让判断变得似是而非。
说白了,这是缺乏基本判断力的表现。
如果我没有与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沟通,根本不会知道其实信息是公开的。我也更不会知道,其实,获取这个证据还有另一条道路——一个电话就可以解决的事情。
更为可怕的是,基于我的努力,我可能会进步一误认为,因为我的努力,所以获得了一个艰辛,但是相对而言不错的结果。所以我要继续努力???
做案子,我想也是怕这种发自内心的,自我满足的似是而非的努力。
例如,沉浸在突破了所谓的对法条的深刻理解而沾沾自喜,而殊不知,其他律师已经在数年之前对之已经进行了研究。
或者一种只要努力,案件就一定能办好的错觉。而不从控辩双方的力量态势、法官的态度、知识背景,社会舆论和案外干扰因素去理解案件走向。
所以,努力固然重要,但是对律师而言,尤其需要精准的判断。
有了精准的判断力,就可以借助、融合一切可以借助的杠杆力量来帮助委托人达成目标。小到衣着、谈吐,大到舆论、立法;从律师前辈的法律技术教程,到借鉴鉴定、刑侦、财务专家的视野。一切可以借调的力量,都将为自己所用。
判断力,是一个律师赖以生存的根本。此次失利,一定记住。准确的判断力,才是真正值得赞赏的。
盈科律师大厦·金千恒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