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兴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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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成功维权

发布者:徐兴俊律师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95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A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兴俊,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怡洁,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某

A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沈某支付其全部未付租金计人民币73828元;2.判令沈某支付其截至2021年11月1日的逾期利息22913.49元及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截至2021年11月1日的应付未付租金7382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15.4%,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2021年11月2日之后逾期利息也是按此标准);3.判令其对于合同中的租赁物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拥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沈某支付其律师费2500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沈某承担。诉讼过程中,A公司放弃第4项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A公司沈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但沈某未按约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故诉至法院。

沈某未作答辩。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8年3月9日,A公司沈某签订《A公司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A公司根据沈某的要求向沈某购买车辆,并租给沈某占有使用,合同主要条款载明“融资租赁车辆信息:车辆品牌一汽大众奥迪,发动机号111211;车辆购车款总额210000元,融资总额155475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起租日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等额支付租金,每期租金为7382.8元,每期还款租金、融资首付款、融资尾付款金额、付款日或租金支付日等以本合同附件《租金支付时间表》为准。”等内容。该合同通用条款载明:“第十条违反合同的处理:1.租赁期内承租人(即沈某)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即A公司)有权向承租人行使加速到期债权,追索已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项,其中,对于已到期部分出租人还有权以每逾期一日按1.2‰的标准收取迟延履行金;要求承租人支付因保护或追索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支付违约金(所有未付款项的20%):(1)承租人逾期30日或累计两期未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同日,A公司沈某另签订《A公司汽车抵押合同》一份,约定沈某将车牌号苏E9××××、发动机号111211、车架号LFV3B28R8B3055845汽车作为抵押,债务履行期限届满,A公司未受清偿的,A公司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债务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同日,双方办理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同日,沈某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确认收到发动机号为111211、车架号为LFV3B28R8B3055845汽车一辆。

沈某A公司支付租金共计14期,每期7382.8元,自2019年6月起未按约支付租金,全部未付租金本金为73828元。

庭审中,A公司陈述,合同约定逾期一日按每日千分之1.2的标准收取迟延履行金,因该违约金的标准过高,故其自愿调整为按LPR的4倍计算利息,按该标准计算至2021年11月1日的利息为22913.49元,2021年11月2日后的利息其也按LPR的4倍主张。

以上事实,由《A公司汽车融资租赁合同》、《A公司汽车抵押合同》、机动车登记信息、《租赁车辆交接单》、付款明细及庭审笔录等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沈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对其诉讼权利的放弃。A公司沈某签订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及汽车抵押合同,均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沈某结欠A公司剩余租金73828元,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因沈某逾期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A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沈某立即支付未履行部分租金及相应利息。A公司主张对车牌号苏E9××××汽车的拍卖、变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双方对该车辆设定了抵押权,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作为抵押权人,对该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A公司租金73828元及利息

二、A公司沈某提供抵押的车牌号为苏E9××××、发动机号为111211、车架号为LFV3B28R8B3055845汽车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徐兴俊律师,咨询电话:13817356315。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现任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徐兴俊律师擅长刑事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静安区
  • 执业单位: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0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