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与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房屋一套,建筑面积 119.62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要求:将该房产仅赠与乙方一人,其他与乙方相关的亲属都无权享有该房产任何权利。
第五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 7 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在 7 日内协助乙方到济南市历下区林家庄村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 7 内协助乙方到济南林景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变更水、电、暖、气等更名手续。
第六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甲方对上述赠与房屋有居住权,可以在去世之前无条件无偿居住,但不影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的事实。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
在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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