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没有阻挡执行干警的脚步。近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下称“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局在疫情防控期不便外出执行的情况下,巧妙利用电话、微信等“无接触”方式,快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防疫执行两手抓、两不误。
据悉,刘某、倪某与惠州市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大亚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某公司应分别向刘某、倪某支付工资4000余元。因不满仲裁结果,该公司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刘某、倪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市法院立案查控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3月4日,该案移送至大亚湾区法院执行局办理。接案后,执行局立即着手开展执行行动。由于正值疫情防控期,该公司尚未复工复产,执行干警无法顺利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在不便外出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该公司法人腾某取得联系,抓住腾某对申请人以往的工作存在着不满和埋怨的心理,充分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腾某最终同意还款,主动将申请人工资和执行费通过网络银行付至法院执行款专户。申请人及时拿回工资,法院也依法为企业解除失信,助力其复工复产。该案从法院接手到顺利执结,仅花了5天时间。
办法总比困难多。疫情防控期间,大亚湾区法院立足实际,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力促案件快执快结,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保证防疫工作顺利进行,又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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