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走后门”获取学位为由,收取家长费用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某(男,22岁,贵州人)因诈骗罪获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骗局:
声称“走后门”帮小孩获得学位
2019年7月,开学季很快就要来临。李某瞄准这个时机,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能够办理学位的信息。为了能让小孩上一个好中学,爱子心切的被害人朱某通过微信找到李某,表示想为自己的小孩“买”一个学位。
微信上,李某有模有样地询问了对方小孩的成绩、是否有房产在惠州、户口在不在惠州等基本信息,告知家长办理学位需要准备的资料,并约好7月18日见面。
见面之后,为了取得对方信任,李某谎称自己曾成功帮别人办理过学位,当家长质疑3.2万元费用太高时,李某还假装给“学校领导”打电话,同意办理费降低至2.7万元,并称可以先交“订金”5000元,他会到教育局录入资料,过两天便有结果。
7月18日,李某微信回复朱某,称信息已录入系统,约定7月20日下午拿录取通知书,叫朱某把尾款准备好。到了7月20日,朱某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却迟迟不见李某身影,“对方一直没来,而且电话一直打不通”。朱某意识到上当被骗,急忙前往派出所报案,才知道自己并非个例。
据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以虚构其可以通过走后门的方式帮助小孩获得入学学位的方法,多次诈骗多名家长的钱财共人民币5.5万元。
日前,大亚湾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提起诉讼,大亚湾区法院经审判后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李某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所得款5.5万元。
法官提醒:
要擦亮眼睛谨防受骗家长们爱子心切,希望孩子上个好学校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国家对于公办学校的入学条件是有明文规定的。家长们应通过正规途径,了解入学要求,遵循合法程序,切忌盲目相信所谓的“关系”,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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