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力律师
周大力律师
内蒙古-赤峰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仅单位名称变化,工龄应连续计算

作者:周大力律师时间:2023年08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8次举报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2014)之十:王某银与荔轩家具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仅单位名称变化,工龄应连续计算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2014)之十:王某银与荔轩家具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

仅单位名称变化,工龄应连续计算

 

【个案】王某银因所在顺德荔*家具厂更名为荔轩家具公司后,未将自己在该厂的工龄合并计算至荔轩家具公司而追索补偿。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乐从荔*家具厂注销的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同名公司成立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具有承继关系。

【说法】对员工的工龄和入职时间,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或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发生变化及在关联企业之间轮流用工的情况下,员工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周大力律师,法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现在内蒙古群冠律师事务所执业,赤峰市律师协会会员。执业期间已处理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赤峰
  • 执业单位:内蒙古群冠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50420********5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