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小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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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巧妙使用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减少了担保人的损失

发布者:尚小雪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9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李某为了创业向某银行贷款20万元。为了保证李某能顺利还款,某机构为贷款提供了担保。同时刘某和李某某为某机构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还款期限到期后,李某真的没有还款,某机构替李某向银行还款20万元。某机构还款后,依法取得了向两个反担保人追偿的权利。无奈之下,担保人刘某将20万元全部偿还给了某机构。刘某还款后觉得很委屈,因为当时是李某某找他帮忙担保的,现在李某某却一分钱都不分担。刘某想找一个救济方法,想让李某某承担一部分还款。

二、案件难点和要点:

1、刘某是否享有向李某某追偿的权利?

2、两个担保人之间没有约定担保份额,应怎样承担责任?

3、刘某向李某某追偿多少符合法律规定?

三、律师办案思路:

本律师接到案件后,想到刘某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刘某偿还的20万元均应由实际借款人偿还。但刘某找不到实际借款人了,刘某只想让另一个担保人分担一些,缓解一下自己的压力。本律师觉得刘某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可以实现,就帮助他提起了追偿权之诉。

四、案件结果

案件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另一个担保人分担了10万元的偿还款。案件取得了逾期的效果。

五、案后律思:

在生活中担保行为时常发生,如果有多个担保人情况下,要注意担保人之间可以要求分担债务的规定,避免发生一个担保人承担了全部保证责任后,救济途径的唯一性。多元化处理纠纷也是很有必要的。

  尚小雪律师,执业6年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系,现为吉林省松原市吉林巨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自从进入律所以后,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松原
  • 执业单位:吉林巨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20720********5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