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宁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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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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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开始了,律师教你“四不”原则第二篇

发布者:李晓宁实习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拆迁安置 |324人看过

四不原则之二——不抵抗

这里所说的“不抵抗”,并不是说在拆迁中逆来顺受,缺乏斗争的勇气。而是不要盲目,没有意义,没有目的地进行抵抗。我们都很清楚,没有组织、没有策划的一味个人抵抗、暴力抵抗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表现,并不是追求利益的最佳手段。所以在遇到拆迁方或者拆迁中的出租方要求你及时搬家或者侵犯您的经营场所时,请您稍安勿躁,不要一时兴起,进行无谓的抵抗,那样不但不能挫败对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伤害。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减少损害,寻求保护,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或者提前相关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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