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妻女受辱,丈夫杀人报仇
吴某家里有颗上百年的核桃树,同村的赵某长时间在城里混迹,一眼便看出这核桃是一种赏玩的核桃,可以卖个好价钱,于是就跟吴某购进。后吴某也发现自家核桃值钱,于是就拒绝出卖给赵某,赵某当然不答应,于是威胁吴某,如果吴某不提供给自己就会好好照顾吴某具有精神病的妻子和女儿,被赵某这么威胁,吴某犹豫了,于是依然向赵某提供,但是吴某偷偷的藏了些,自己拿出去卖,在2015年夏天喝完酒的赵某发现吴某的隐藏行为,于是将其妻子和女儿骗至树林中实施强奸行为,事后并通知吴某前来领回妻女,吴某赶来时看见惊厥中抱在一起的妻女痛骂赵某,赵某一脚踹到吴某并嘲笑他是个瘸子,并告诉吴某自己会经常来关照吴某的妻女。吴某捡起一块石头直接咂向赵某,并不受控制的哭喊着连砸数下,之后带着妻女回家,收拾好自己便前往公安投案自首。
【周律师辩护意见】被告人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本案中吴某主观上恶意不强,其是在看见妻女受辱的情况下激情杀人,下意识告诉自己要保护妻女不在受到侵害,不受控制造成赵某死亡的,所以其主观具有可原谅性;另客观上吴某确实造成赵某的死亡,但这客观结果的造成死者赵某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案案发后吴某在第一时间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交代案发情况,积极配合警方,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应当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被告人依法获得轻判
法院最终采纳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吴某主观恶念不深,对法律尚有敬畏,并主动归案自首,具有法定量刑情节,故依法对其轻判。事后吴某表示不再上诉,他十分满意判决结果,希望在狱中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来与家人团聚。
9年 (优于57.39%的律师)
13次 (优于92.57%的律师)
10次 (优于94.35%的律师)
17680分 (优于97.32%的律师)
一天内
49篇 (优于96.66%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