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我们被欺凌的孩子
作者:朱利明律师,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
昨日,一段几名青少年在商场里欺凌一名14岁少女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显示几名才上初中的“施暴者“,轮流去扇少女的耳光,而拍这个视频则是施暴者的同伴,他不只是在拍视频,而且还在指挥其他的施暴者。视频中,“施暴者”的言语和行为充满了戏谑,仿佛是在玩一场游戏。
事情发生在温州的一个商场里,这名14岁的少女在逛街时仅仅是多看了几眼这些孩子们的纹身,就被他们拉到楼梯间欺凌。作为一名律师,更作为一名孩子的父亲,我是紧握着双拳看完这段视频的。
以暴制暴逻辑,总是危险的。但我相信任何一个为父母者设身处地想一下,如果被欺凌是自己的孩子,身为父母或多或少都有上去打那些施暴者冲动。理性归理性,但人总是有冲动的。这些“施暴者”虐凌自己的同类时,他们人性中基本的是非心何在?
近些年来,青少年暴力的事情,隔三差五就成为焦点问题,4月2日,广西柳州,在一个狭小的卫生间里,几名女孩轮流扇另一名女孩的耳光,其中的一名施暴者打完,还是笑嘻嘻的走出卫生间的;4月25日,河北邯郸,一群学生殴打一名女孩,还把头上放在她的头上,随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式欺负另外几名女孩;更早些时候,浙江金华,两名技校学生在街上闲逛,突然被一群矮他们三个头的小学生围住,手持铁棍就是一顿殴打,原因是“朋友被欺负”,结果却“可能打错了”;上面的例子可能只是青少年欺凌的冰山一角。
【律师感言】
青春期不是暴虐的藉口。何况,这些暴力的孩子,还真的只是乳臭未干的孩子。这些大人眼里的“熊孩子”,却在孩子们的江湖扮演“小霸王”。这样我想起了陈浩南在《战无不胜》里说的那段台词: “我为什么加入黑社会?威风啊,英雄主义,够叼,我看你不顺眼,就可以扁你,我不喜欢你,我可以砍你。”
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著名台湾影片《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恐怕真要成为现实的镜像。究竟是什么,让青少年暴力事件难以禁绝呢?
一则,是年龄的原因。法律对刑事年龄的限制让施暴的青少年有了法外豁免权。“我年纪小,打了人不犯法“这个罪恶的逻辑被勘破,暴力就成了决堤的洪水。恃强凌弱的快意,成为教坏他们的“毒苹果”。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孩子之“恶”,并不比成人世界来得柔和?
二则,相应缺乏相应的制度。在大人的世界里,我们始终认为青少年暴力是“没多大的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教育,防暴、制暴之心都比较淡漠。泛滥的青少年戾气,有措手不及的原因,亦有管制不当的骄纵。不管怎么说,此刻对它的沉默,不但是对被打孩子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施暴孩子们的不负责任。“
三则,家长的关心和教育不足。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这个愈加忙碌的世界里,我们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愈加的缺乏,孩子是单纯的,回看这次事件里的几个施暴的孩子,他们似乎只是在寻求刺激,可能真的是仅此而已,但寻求刺激的方式,是不是可以合理的引导呢?
青少年暴力是一个复杂而冰冷的社会问题,但解决已刻不容缓,孩子是我们的未来,作为“大人“的我们,要对我们的未来负责。
— END —
本文系朱利明律师原创
转载请联系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