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叫×××,1994年不到20岁的我经人介绍远嫁到东台市××镇××村,与该村村民×××结婚并共同生活。婚后,我一心一意与×××生活,他在外打工,我在家操持家务、照应孩子,并为×××生育两个孩子,一子××,一女××。怎奈,×××于2007年8月份出去打工后,便失踪,音信全无,当时我们的第二个孩子××才刚出生,而×××直到2017年9月18日才突然带病回家(肝腹水),并于2017年9月30日过世。这些年,我得不到丈夫的支持,没有任何依靠,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抚养两个孩子,大的已慢慢拉扯成年,刚工作,收入很少,我还要为其准备娶媳妇成家;小的才12岁,在上学。我目前在厂里面打零工维持生活,而自己全身疾病,现在以我一个人的能力想供养全家,实在相当困难,我的生活压力很大。
我也想通过自己的双手,不给党和政府增加负担,但实在是无法支撑整个家庭才不得以而为之申请低保。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这个困难家庭解决这些实际的困难、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给予我户低保待遇。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〇一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