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夏玉凤|时间:2021年01月14日|32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介入,为女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慕X与尹X离婚纠纷案)
夫妻离婚,往往会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僵持不下,最终起诉至法院,
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时,一般会考虑以下几点因素:1、孩子的年龄;2、父母双方的收入状况、学历条件、住房条件;3、孩子的成长环境;4、是否有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帮助照顾孩子;5、父母双方是否患有重大疾病;等等。离婚案件中,如当事人想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建议从上述因素中准备充足的证据,以此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为有利。
本案,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诉讼时婚生子已三周岁,平时均是跟随女方及其父母在一起生活,男方长期出差,很少回家。男方作为原告起诉时,诉请中要求将婚生子判归其抚养,女方作为被告同意离婚,但是也要求婚生子由其抚养,双方均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承办法官及被告代理律师在庭前多次找到男方,分析利弊,规劝男方放弃孩子抚养权,最终男方为了孩子的成长采纳了法官及被告代理律师的意见,愿意放弃孩子抚养权,但是要求对孩子享有探视权,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20)皖0104民初16943号
原告:慕X,男,汉族……
被告:尹X,女,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XX,安徽XX律师。
原告慕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请求依法判决婚生子慕小X由原告抚养,被告可无需支付抚养费;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自xx年xx月起于每月20日前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婚生子慕小X年满18周岁时止,上述款项支付至被告尹X名下的xx银行账户中(卡号:xxxxxx),原告慕X享有探视权,每月两次,具体时间、方式、地点由双方自行协商;
结,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