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高某在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八级伤残。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且辞退高某,双方就工伤待遇及赔偿金产生巨大争议。陈建平律师团队介入后,凭借丰富的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实战经验,精准梳理证据,成功为高某争取到六万余元赔偿及后续工伤保险待遇,圆满化解纠纷。
【案情简介】
高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建筑劳务公司,同月在工作中受伤。经某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某劳鉴委鉴定为八级伤残。2025年6月,高某被公司辞退。因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且拒绝支付足额工伤待遇,高某陷入维权困境。高某遂提起仲裁及诉讼,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赔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46万余元及赔偿金1.6万余元。
公司则抗辩称,项目已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部分费用应由基金支付;且班组长王某已垫付6.5万元,超额冲抵了公司应承担的4.7万余元,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双方各执一词,案件陷入僵局。
【律师办案经过】
面对客户困境与办案难点,陈建平律师团队迅速响应。陈建平律师深耕劳动争议领域多年,具备极强的抗压能力与丰富的实战经验。
首先,律师团队全面梳理高某的医疗记录、工资流水及工伤认定材料,精准核算各项法定赔偿标准,夯实诉求基础。
其次,针对公司“已垫付6.5万元”的抗辩,陈建平律师敏锐指出,该款项性质需严格界定,不能简单冲抵法定工伤待遇。律师通过细致的证据组织与法律检索,明确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项目的法定计算方式,反驳了公司的错误主张。
在庭审与调解阶段,陈建平律师展现出卓越的庭审表现与沟通技巧。一方面向公司释明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律风险及违法辞退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结合高某急需资金治疗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策略,引导双方从对抗走向协商,力求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某建筑劳务公司在已支付6.5万元的基础上,再赔付高某工伤保险待遇6万元(含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于2025年10月30日前给付;若逾期履行,需承担1万元违约金。同时,公司需配合高某向人社部门申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该款项归高某所有。双方纠纷圆满化解,高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律师价值】
陈建平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至今,专注全国劳动、工伤案件,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对于江浙沪皖地区客户可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先行垫资办案,结案后再收取律师费。执业近二十年来,陈建平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劳动争议领域持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