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核心】
陈建平律师凭借深厚的劳动法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南京地区代理的一起工伤劳动争议案中,面对工伤赔偿申领的复杂程序与用人单位的推诿,通过精准的法律策略与多轮谈判,成功促成调解,为工伤职工郑某争取到二十万余元的各项工伤赔偿款,并巧妙设计了工伤保险基金申领的兜底条款,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维权困境。
【案情简介】
郑某在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期间不幸遭遇工伤,经鉴定构成相应伤残等级。然而,在理赔过程中,某建筑劳务公司对赔偿事宜态度消极,双方就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的支付主体与时间产生严重分歧。郑某面临伤情恢复与家庭经济压力的双重困境,维权陷入僵局。无奈之下,郑某委托陈建平律师团队代为处理此案,期望能尽快拿到赔偿款。
【律师办案经过】
接手案件后,陈建平律师迅速梳理案情,展现出极强的专业判断与抗压能力。本案的难点在于:部分赔偿项目需向工伤保险基金申领,程序繁琐且存在申领不成功的风险;用人单位则试图将基金支付的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面对客户困境与办案难点,陈建平律师采取了“诉调结合、步步为营”的策略。首先,律师全面收集了郑某的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等核心证据,夯实了索赔基础。其次,在调解阶段,陈建平律师敏锐抓住用人单位急于结案的心理,提出了一套兼顾双方利益的方案。针对基金申领的不确定性,律师创造性地设计了“兜底条款”:约定若基金申领不成功,用人单位需自行承担相应款项;若基金后续下发,劳动者再退还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这一方案既打消了用人单位的顾虑,又为郑某的赔偿上了“双保险”。在律师的专业沟通与据理力争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
【裁判结果】
经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某建筑劳务公司限期支付郑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万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万元,合计2.5万元;郑某配合申领工伤保险基金相关补助金,若申领失败,公司需另行支付3.7万元及3万元;同时约定了五千元的违约金条款以保障履行。案件以调解圆满结案,郑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及时的保障。
【律师价值】
陈建平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至今,专注全国劳动、工伤案件,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对于江浙沪皖地区客户可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先行垫资办案,结案后再收取律师费。执业近二十年来,陈建平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劳动争议领域持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