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萌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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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合伙人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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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精神的给予有时候比物质更重要

作者:秦萌萌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75次举报

        甲某长的虽然不是很惊艳,但是让人一眼看去便会记住,很舒服,言语中能感受到她对生活的乐观。第一次接到她的电话,便是咨询离婚的事情,记得当时对她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后因她预约见我,我那周又特忙,抽不出时间,因此第一次起诉她找了别的律师。六个月后,她打算再次起诉,还是找到了我,终于在我们所里的接待室见面了,和我想象中差别很大,没有打算离婚人的颓废,人很白净,说起话来总是先微笑,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哪怕是提到婚姻中的不幸,笑容仍在。乐观,是她给我最大的印象。再三确认她是真的有离婚的决心后,便接手了此案件。

        本案基本涉及了离婚案件中的所有问题,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等。接手案件后,我便第一时间准备好所有的起诉材料,立案、保全,都很顺利的完成了。很快到了第一次调解的时间,之前我们坐在一起详细分析了调解的应对策略。首先,关于抚养权,甲某本意是想要,但又怕离婚后没地方住。我的建议是,可以和男方协商,要么争取抚养权的同时多争取财产,要么就是财产对半分割,重新考虑孩子的归属。其次,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本来这套房产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但结婚后,二人对房产进行了公证,约定此套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这套房屋是属于二人所共同。再次,是债务,男方之前也主张婚后自己向亲戚借钱买车,但没有提供出借条原件,如果此次仍然不出具借条原件或者这次的借条原件内容和上次有差别,我们仍然不会认可其债务。最后是车辆,基本确定是一人一辆。

       第一次调解以失败而告终,两人一见面便是争吵,无休止的争吵,吵架的内容无非是之前的一些没有解释清楚的陈年往事。我看着一脸颓废的男方,不知道他本来就是这种精神状态,还是被生活磨砺成这样。这是当年愿意把婚前房子给予甲某的人啊,曾经这么相爱的两人,闹到今天这个地步,真是可惜。会沟通,愿意沟通,及时沟通,对一起过日子对人太重要了。物质方面,甲某的要求并不高,可能就是需要男方的理解吧。

       第二次再碰面,便是开庭了。开庭前,按照惯例法官仍然试图做做双方的工作,看是否能调解,我们也非常同意能通过调解把这件事情处理好,因为调解的话,可以让房产问题能够彻底解决,判决的话,只能判决对半分割。没想到这次的男方非常激动,那一说话就容易炸毛的脾气又来了,质问法官,怼代理人,场面一度到了无法控制的局面。分开后,我建议法官可避开男方,找男方的一位亲属沟通,然后由这位亲属去转达。最终,经历了三个小时的时间,又是不可避免的发火又冷静,又发火,再冷静,事情终于完美解决。

      有人说,“婚姻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也有人说:“婚姻是素不相识的两人凑在一起互相折磨”,但也有人说:“婚姻是两个互补的人,彼此尊重,彼此帮助,共同成长”。但两个人能不能愉快的凑在一起,在于两人是不是擅于表达各自的爱意,并且让对方感觉的到,否则日子过的没有安全感,凑在一起只有折磨。

专业办理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案件。  秦萌萌律师,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英语六级,法学学士。...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9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