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涛律师
马涛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苏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婚姻“多刺”,相处不易,且行且珍惜

作者:马涛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24次举报

婚姻“多刺”,相处不易,且行且珍惜


基本案情:

大王是一位美丽的女士,虽然年过四十,因保养的比较好,一直处于漂亮,其与丈夫有一个儿子,已经成家,且有了孙子。但,大王却在2016年提出与生活二十多年的丈夫离婚。原因是:

一、因与丈夫没有感情,多年来为了儿子一直没有提出离婚,即使丈夫对其有家暴,其也是一直容忍;

二、2014年某月,因丈夫的又一次家暴,大王离家出走,从此与丈夫分居;

三、分居期间,大王中间生大病住院期间,通过其儿子告诉过其丈夫,丈夫对其也不理不问;

四、大王认为其与丈夫分居满两年,认为自己与丈夫已经自动离婚,准备另嫁他人。

2016年的某天,大王感觉不对,经他人介绍,联系到本律师,经与律师电话沟通后,因律师对其婚姻状况定位准确,决定与律师当面咨询。经咨询后,才感觉到,自己对法律规定的认识之错误(分居满两年也不能自动离婚),并感觉律师对婚姻方面专业、专长,就当面委托给律师。

律师接到此案后,根据其陈述的情况,马上到调查取证,并根据证据和此案的情况,拿出起诉方案和策略,得到大王的认可后,律师立马到法院进行起诉。

案件结果:

开庭时,法官对此案事情进行了查询,并根据原告的提供的证据,证明了原告所陈述的事实。但,由于被告(其丈夫)不愿意离婚,其理由是其因做生意欠了许多人的款,如果大王想离婚可以,必须要对其债务承担一大半的还款责任。根据此情况,律师认为,其丈夫对外欠款,是因其对外经营不善所导致的,为此,双方已经将双方共有财产房屋(法院)拍卖进行了还款,到底是否还有其他的债务,大王不知情也不知道。起诉前,大王本人知道的债务已经还款,起诉后,其丈夫突然冒出这么多债务,且这些债务没有欠条,也没有转账凭证,原告有理由认为,这些债务是不存在的;即使假如存在,与本案也没有关联性,应由第三方到法院起诉,如果根据法律,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原告也愿意承担,这些都不是大王丈夫不愿意离婚的法定理由,其理由也是站不住的。

庭审中,大王说,其在生重症住院期间,其通过儿子转告其丈夫时,如果其丈夫对其过问照顾,双方的婚姻还是有挽回的余的,因其丈夫的冷膜,使其伤透了心,所以,其无论如何也要离婚。

庭后,虽经法官调解,双方也没有和好的意思。

 此案经过一次、二次的起诉开庭,终于法官判决双方离婚。

案件感悟:

婚姻是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婚姻是“多刺”的,律师虽然专业,但也不希望当事人离婚。结婚是感情的结晶,也是双方共同的意愿,且行且珍惜,结婚不易,离婚也不易。

此案用化名,未经本律师允许,不得转发。


  马涛律师,江苏锋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八年以来,亲办案例多达450起,擅长经济纠纷、合同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锋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2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