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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不起诉成功案例

作者:曹志召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5日分类:亲办案例浏览:324次举报

2023816日,洛阳市老城区的某当事人来到河南三允律师事务所,为党支部书记、主任曹志召律师送来内容为敬业尽职长正气、高超水平显本领锦旗,表达对我所主任曹志召律师代理案件尽职尽责的深深谢意

2023年7月19日,该当事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到河南省某市(县级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当事人委托我所主任曹志召律师作为辩护人代理该案。2023年7月20日接受当事人委托,了解初步案情后,于7月23日到某市检察院阅卷。因是共同犯罪,有同案犯在押,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仅有一个月时间,兵贵神速,我所主任曹志召律师带领三允刑辩团队科学分工,有的放矢,利用7天时间加班加点看卷,形成详实的阅卷笔录。经团队律师集体研判后,认为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7月30日,向某市检察院提交建议作出相对不起诉的辩护意见。8月3日,我所主任曹志召律师按照预约的时间,当面向承办检察官全面阐述相对不起诉的辩护观点,同时提交了全国各地和本地类案相近数额、相同量刑情节的相对不起诉案例作为支撑依据。8月10日,某市检察院经过审查讨论后,组织召开听证会,提出拟对该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经过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评议,最终采纳了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对该当事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8月11日,该当事人收到了某市检察院下发的不起诉决定书。

该当事人不起诉,意味着没有了刑事犯罪案底,对子女上学、就业、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考教师等没有了重大影响,挽救了一个家庭。本案从接受委托到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历时22天,我所主任曹志召律师创造了自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最短时间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记录,堪称技术辩护和精细化辩护组合拳的成功案例,该当事人非常满意,主动赠锦旗表达谢意。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神圣使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三允律师一直恪守的执业操守。“专业、敬业、崇法、明理”是三允律师一直坚守的执业理念。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三允律师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竭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曹志召,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本科期间曾获法学、管理学双学士学位,高级企业合规师,河南法治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河南三允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320********1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