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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怎么解决,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

作者:王文勇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3次举报

  男女结束婚姻关系后并不代表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随之结束。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即使是男女离婚也不能改变。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协商,否则的话就由法院进行判决。
  一、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怎么判孩子?也会涉及到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学历,比如在大学就读,父母则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实践中,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给付,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时,一般都是因为男女对子女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此时会考虑子女的实际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能够给子女提供的生活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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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勇律师,男,中共党员,执业年限23年,历任保山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及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刑事法律研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保山
  • 执业单位:云南众济(保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30520********2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离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