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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买到假货,能要求旅行社赔偿吗?【法律微课】

发布者:孙敏王丽莎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2月18日|分类:消费权益 |529人看过


国庆中秋双节到了,有不少人会选择跟团旅游。那么,如果跟团旅游期间,买到假货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是否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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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旅游者不能要求旅行社赔偿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也可以向有过错的销售者主张权利。一般情况下,旅行社并不是产品的销售者,所以,对于产品的质量问题,旅游者只能要求销售商家或者产品的生产商予以赔偿,旅行社并不承担责任。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有协助旅游者向商家索赔的义务。


但是,如果旅行社对某种商品进行宣传,且在宣传中对该商品的质量等进行具体描述,而实际购买的产品与其宣传不符。那么,则属于旅行社欺诈旅游者,应与商家对旅游者承担连带责任。

2

如果购物场所是旅行社指定的,则无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均可以直接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基于此,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属于违法行为,在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的旅游者所购买的商品,无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均可以向旅行社要求退货。但要求退货的时间只能是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超过该时间,旅行社则再无退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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