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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吗?| 创业必读系列第8期

发布者:孙敏王丽莎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73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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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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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典型的债转股一般是银行将不良债权转变为金融资产公司对借款企业的投资和股权。这属于政策性的债转股。普通的民事活动中,也存在以股抵债或者以债权作为投资的债转股形式。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债权作为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可以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转为注册资本。但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认可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为相应股权,并不能将债权作为对第三方企业的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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