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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法定代表人有什么风险?| 投资创业法律系列第9期

发布者:孙敏王丽莎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30日|分类:公司法 |464人看过

有些公司股东自己不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请普通员工甚至聘请一个毫不相干的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也就是“挂名”法定代表人。


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也不参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不享有任何实际权力,只是领取公司的固定报酬甚至“友情客串”。


PS: 在此也提醒一下,大家常常说某某是公司法人,其实这种口语化的称呼在法律上是不对的,严谨来说,法人是指公司本身,法定代表人才是正确的称呼。


言归正传。


那么,挂名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



1


民事方面


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如果公司亏损,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否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不需要。


另外,如果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或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股东要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责任,但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无须担责。



2


刑事方面

如果公司的管理者利用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应当由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参与或者协助该违法犯罪活动,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但是,还有一点要引起注意和警惕。


挂名法定代表人往往并不实际签署文件,而是由公司股东代签或者代盖个人印章,如果相关文件涉及违法犯罪,由于文件上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印章,那么该挂名法定代表人将面临被调查的风险。虽然最终不用承担责任,但是调查的过程毕竟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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