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些事不要做,不然律师都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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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律师需谨慎
在咨询律师时,最好自己一个人或者与信得过的人一同前往。毕竟律师是站在您的立场,为您分析状况、提示风险,并提供有利建议。要是让老公在旁边听到了律师所说的话,对方很可能会反向操作,让您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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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切勿隐瞒过错
比如说您指责老公不顾家、不赚钱,可开庭时老公却拿出了您出轨的证据。如果自身确实存在过错行为,千万别因为不好意思而不对律师坦白。否则律师毫无准备,待到开庭时,对方拿出一堆对您不利的证据,律师又该如何为您辩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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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撤诉的考量
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与对方私下协商达成一致,这得分情况处理。倘若距开庭时间在30日以上,双方可以先签订协议书,共同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日冷静期后,再去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领取离婚证后,再撤诉。
但要是距开庭时间在30日以内,此时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时间上就来不及了。若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您撤诉后如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只能等待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这会白白浪费很多时间。要是对方有意拖延时间给自己制造离婚优势,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所以这种情况下不要撤诉,双方可以就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协商一致,开庭时,在法官的组织下达成调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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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警惕网络陷阱
千万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或便宜,在网上随便委托所谓的“律师”。一些法律咨询公司为吸引客户,可能会过度承诺或误导您,比如对案件结果做出不实的预测,或者暗示与法官有特殊关系等。他们利用当事人不懂法的弱势地位和急于离婚的心理,销售法律服务,导致当事人对自己的案件产生错误的认识和期待,从而错过最佳的诉讼机会。
当受骗只是一方面,案件处理不当,下次起诉还要等6个月后才能起诉,这不仅耽误大量时间,还可能增加案件的难度,致使权益受损,难以争取到满意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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