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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消失37年告女儿赡养

作者: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23次举报

据媒体报道,37年前,珠海的徐女士年仅7岁就遭遇父母离婚,法院将她和弟弟判给母亲抚养,并要求父亲徐某支付抚养费。不料,此后父亲徐某消失,从未按照判决支付过抚养费。

37年后,73岁的徐某突然出现,并将女儿徐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支付自己和保姆的生活费等每月6100元。同时,徐某还表示,他一直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的,所以不向儿子索要赡养费。据了解,徐某退休前是一家事业单位的中级职称工程师。

年过四旬的徐女士非常委屈,认为父亲徐某并未支付抚养费,且目前每月有3100元退休金,而自己是一名失业人员并无收入。

经珠海香洲区法院调解,女儿答应为父亲办理入敬老院和进行手术的签字手续,费用由老人自己承担;女儿支付老人3000元路费;父亲放弃其他请求,但父女每月保证通电话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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