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邱赞华律师代理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获得一审胜诉判决。本案涉及孕期女员工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绩效工资差额、业绩提成、加班工资等多项诉求,全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孕期员工突遭辞退
曾女士于2021年8月入职深圳市某限公司,担任运营经理。2023年12月,公司在明知其已怀孕的情况下,以“未经请示使用私人手机号发布公司信息、擅自更改公司邮箱、接听400电话引导客户加微信”等理由,认定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介入:精准回应,厘清事实
邱赞华律师代理本案后,第一时间梳理证据,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证明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曾女士存在“严重违纪”行为,更无法证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突出孕期员工特殊保护:曾女士在被辞退前已怀孕,且公司负责人已知悉,解除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孕期女员工的保护规定。
逐一回应诉求,厘清争议焦点:从年休假、年终奖、绩效工资到加班工资,逐项分析、依法主张。
法院判决:全面支持原告诉求
南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属违法解除;
曾女士处于孕期,依法应予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公司应支付2023年业绩提成4000元、12月绩效工资差额2476.5元、加班工资280.92元;
驳回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办案感悟:法律是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也为孕期女员工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实践支撑。
“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即便以“违纪”为由,也必须有充分证据支持,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律师建议
劳动者在收到解除通知后,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包括通知文件、聊天记录、工资单等;
如涉及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及时向律师求助;
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避免因程序瑕疵或证据不足而承担不利后果。
邱赞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