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3年12月28日,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时劳动者发现刚怀孕并告知单位,用人单位坚持解除。后劳动者委托本律师申请仲裁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起反申请。仲裁、一审我方均胜诉,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上诉。如二审维持原判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从解除之日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如果官司打两年多,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无须上班还将获得长达两年多的工资。
此判决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意思是公司违法解雇,员工可以二选一:要不要钱,要不跟定公司了!司法实践中最难把握的是"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这个表述比较模糊,完全由裁判者自由裁量,所以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比较严重。
而这次9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列举了六种不宜继续履行的情形,也即给了公司六个说“不”的机会,但仔细看该六条只是留给公司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勉强够得着的救命稻草。所以用人单位避免悲剧发生,最好策略是谨慎解除!
邱赞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