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争议案例解读:公司单方降薪、以“两次警告”为由解雇员工,为何被判违法?】 一份来自深圳南山法院的判决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清晰的指引。本案中,公司的一系列操作,最终被法院认定为违法。 核心争议点: 单方调岗降薪:公司在季度考核期未满时,以“未达销售目标”为由,单方面发出《调岗通知书》并降薪30%。法院认为,公司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员工第二季度确实不达标,且考核期未满即降薪,依据不足,降薪行为不被支持。 “两次警告”解雇的合法性: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员工12个月内累计两次书面警告为由解除合同。 第一次警告(虚假录入信息):法院未直接评价。 第二次警告(群发信息):关键点!员工因公司人事变动,陪产假手续出问题,在公司内部群解释情况。法院认为,其言论系对自身权益的合理申辩,内容无主观恶意,公司未能证明其造成了“不良影响或损失”。因此,该次书面警告缺乏合理性与公正性。 结论:由于第二次警告不成立,公司主张的“累计两次书面警告”解雇理由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结果: 公司需支付员工2024年6月工资差额3002.5元。 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3923.94元(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启示: 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合法合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支持。绩效考核、处分决定应当客观公正,并履行告知和申辩程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如降薪)需谨慎,必须有明确约定及事实依据。 对劳动者:当权益受损时,勇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注意保留工资流水、通知文书、沟通记录等证据。合理的申诉和解释行为,受法律保护。 #劳动争议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调岗降薪 #员工手册 #劳动法案例 #深圳法院
邱赞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