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施工项目工程可以在以下几项核心内容上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和约定,以降低发包人的风险。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在"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详细规定了签约合同价中总包管理配合费所包含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具体要求。
为满足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的施工需要,承包人所提供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须提供承包人施工搭设的脚手架及定额中应包括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的搭设须满足外立面石材幕墙施工需要且至2014年6月底方可拆除,垂直运输机械拆除时间应不早于2014年12月底。
如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擅自提前拆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机械,所有分包施工单位发生的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对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拆除时间做出这样明确的约定,充分保障了各方的权益并具有约束力:
发包人已在总包管理配合费中支付了该两项费用并到上述时间节点,所以承包人必须要满足节点要求;
承包人拿到的该两项费用的总包管理配合费只是到上述时间节点,所以超过时间节点分包施工单位必须要另外付费;
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加班加点组织好施工,否则将要额外支付给承包人该费用。
这样最终达到了发包人确保整体工程按既定工期推进的目的,降低了工期延误的风险。
履约担保
为确保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能切实履行,要求承包人交纳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
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履约担保又进行了细分:履约担保金额中的40%为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20%为工期履约保证金,15%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5%为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到位履约保证金,10%为竣工资料及时提交且符合要求履约保证金。
这样的约定有利于发包人对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承包人在任何一方面出现了违约现象,发包人就有权限对其进行处罚,甚至沉淀履约担保金,降低了工程管理的风险。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因施工工期较长,合同对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的人工及主要材料的调差原则进行了约定:
人工工曰单价按总工期前600天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费单价指导价的平均值进行调整差价;
土建工程主要材料包括钢材(不含周转材料)、商品砼、水泥、砌块按开工到主体工程完工期间信阳市定额站发布的信息价平均值进行调整差价,其余材料价格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
这样约定充分保障了承包人的权益,规避了价格上涨的风险,同样对发包人来讲也规避了因价格上涨而导致承包人无力施工终致工程停工的风险。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当项目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内容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已充分考虑,对于风险范围以外工作内容的计量原则及调整方法在本合同中予以充分的约定。
执行的定额为《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及相关补充定额,按取费程序全额计取。建筑装饰工程(定额A、B册)综合让利比率为8%(让利基数为税前造价减价差、未计价材和独立项目造价)。
工程量根据预算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按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的签证单据实计算。人工工日单价及主要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参照"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所规定的调整原则进行调差。
(摘自2014年03期《建筑经济》余光辉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洽谈过程中的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