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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乱象--银行原因引发诸多纠纷

发布者:方俊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银行 |2360人看过

文/深圳方俊律师

在2011年1月26日“国八条”颁布、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多次加息等背景下,政府楼市调控措施在落实差别化信贷、打击炒房客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引发了诸多乱象和纠纷,其中以银行原因引发的纠纷为典型:

银根紧缩,僧多粥少,银行贷款无疑成了香饽饽,各大银行不约而同纷纷提高购房贷款利率,据报道,目前深圳地区银行首套房利率大部分恢复至基本利率,甚至上浮5%-10%,使购房者承受了难以承受的沉重包袱。政府在将投资客赶出楼市的同时,众多刚需被政策误伤。以前七折利率时,业主都被戏称为“房奴”,照这样看来,近期首套房贷实行基准利率的新业主们简直可称为“超级房奴”。

不仅是提高利率,甚至还有不少银行出尔反尔,找理由单方面将此前准业主申请的八五折等优惠利率取消,堂而皇之的理由是政策变动,实质是利益的趋势(八五折利率和基准利率的利息总额差距甚至有几十万之多)。此外,目前多数银行在受理购房者按揭申请时都是让购房者填写空白合同,银行可以事后随意填写,给准业主们造成被动,也正是如此,不少准业主哑巴吃黄连,连官司都不好打,只能蹲在政府门口上访。

此外,银行放款时间无限期拖延。本律师的一位客户是卖方,银行告诉他半年之后才能放买方的按揭贷款,不知道有无卖方能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

综上,近期楼市调控的乱象和纠纷主要集中在:一.因银行放款时间长时间拖延,造成二手房买卖双方产生纠纷,卖方无法忍受过户半年后才能收款,买方说这也不是我的错,业主不愿意继续履行就是违约;二.采用一笔款赎楼的,因买方按揭贷款长时间不能放款,赎楼和收款无限期拖延,合同又有效不能随便解除,对卖方非常不利;三.银行出尔反尔,单方面取消利率优惠引发银行与贷款申请人的纠纷;四.近期营业税调整,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建议买卖双方和平解除合同,如果有约定新增税费由纳税义务人承担或买方承担,那么该方只能吃闷亏,承担新增加的营业税。 

【律师意见】

在目前的调控环境下,本律师在此提醒二手房的卖方,一定要注意因银行原因造成的交易和收款的风险,因为很可能你又不得不依约履行合同和过户,又长时间收不到款,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甚至闹起纠纷。建议目前卖方在售房时要求备注“如在某日之前(或几个月之内)卖方无法收到银行发放的买方按揭贷款,则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之类,但是,这又面临如果已经办理过户,如果又过户回来及费用的承担的问题,难以操作。因此,“最佳”的途径就是目前业主售房要么甘愿忍受银行漫长的放款时间,要么干脆悟房惜售。但如果大部分业主都选择悟房惜售,那么国家调控难免又落得只降交易量、价格不降反升的“空调”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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