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深圳方俊律师
近段时间深圳房价出现报复性反弹,二手房市场又见业主反价和毁约潮。究其原因,首先,在通货膨胀严重的经济环境下,房价大幅上涨;其次,很多业主卖房后受限购令影响,无法再重新购房,于是干脆毁约不卖。
目前,业主毁约情形和手段有以下几种典型:
1.买方自身不符合限购令条件,业主借此毁约不卖。有些买方在购房时,不符合限购令条件,本打算与业主签署主体变更文件但因故未及时签署,或双方仅口头约定届时由他人代替买方过户,此时业主直接以买方不符合购房限购令规定、合同无法履行为由毁约不卖,甚至直接将房产转卖他人。
2.买方在申请按揭贷款有瑕疵时业主借故毁约。市场上不少买方为了获取更多的贷款,提供虚假的材料给银行,业主发现后投诉到银行,买方甚至面临贷款承诺书被撤销和违约的风险。本律师近期代理的一个案件,买方在中介的安排下,仅仅做高了三万元的房价(总房价近一百万),被业主发现,业主到银行投诉导致贷款不能正常发放,买方不得已与业主和解,拿回定金了事,而此时房价已经上涨了近十万,可惜之极。
3.拿“阴阳合同”说事。业主以按照真实成交价过户、买方承担所有税费为要挟,迫使买方放弃购房。此为老生常谈,不再赘述。
4.房价涨幅大过违约责任,很多案例定金才两三万,违约金未约定或约定较低,这种情况不少业主干脆等着买方起诉,输了官司还是赚,考虑到打官司耗时耗力,很多买方干脆象征性的拿一点赔偿了事。
5.其他毁约情形。
总之,近期房价上涨,买方如此时购房入市,建议谨慎签约,防止业主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