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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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轨想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

发布者:刘金凤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822人看过

一男子与别的女人非婚生子,却递交诉状状告妻子要离婚。妻子提交录音指控男子过错。2月3日,隆安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不准男子与妻子离婚。

据悉,男子王某与妻子何某自由恋爱5年才登记结婚,结婚6年来双方一起在南宁做生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2011年王某到贵州开公司,为了支持王某扩大经营,何某跟亲戚朋友借了30万元资助王某。没想到王某收到钱后再也没有与她联系。2014年王某突然回到南宁要与何某离婚,何某方知原来王某已经与别的女人同居生子,便拒绝了王某的请求。王某遂以夫妻两地分居、感情不和为由向隆安县法院起诉。何某答辩称不同意离婚,其与王某感情一直很好,从来没有发生过矛盾,王某是因为有外遇而变心。何某提交了王某要求其离婚时说出自己出轨并已经生下孩子的对话录音以及王某与第三者所生孩子的照片,指控王某过错,要求王某偿还30万元债务并赔偿精神损失20万元,否则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与何某婚姻基础好。婚后夫妻间相处也比较融洽,只是由于工作原因双方分居两地,联络感情比较少,原告有外遇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夫妻感情。只要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坦诚沟通,珍惜现在的家庭生活,夫妻感情还是可以和好的。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无效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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