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登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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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告人到底有没有权利查阅案卷材料?

作者:高登蕾律师时间:2024年12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浏览:191次举报
2024-12-22

刑事被告人到底有没有权利查阅指控自己的安全材料?如此显而易见的的问题,竟然还常常在法庭上引起控辩双方甚至审判人员的争论。泰安高丙芳涉嫌虚假诉讼罪案件的辩护人张新年是我的好朋友,他在为高律师辩护中,在法庭上就发生了令人无语的一幕。

以下为张律师所讲的亲身经历:

每次开庭高律师都会抱着厚厚的一沓案件材料。记得第一次开庭时,公诉人看见高律师边翻材料边发表意见,好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立刻问:被告人手中怎么会有案卷材料?请法庭核查来源!

我当时真被惊住了,好像是有人泄露了绝密文件,也得抓起来!真是一位太不了解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公诉人了!

我立即告诉她:是本辩护人给她的!你指控被告人涉嫌犯罪,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难道认为辩护人不能让她看到案卷?有这个道理吗?法律有此禁止性规定吗?你是不是把被告人等同于了被告人亲属?认为不能给亲属看也就不能给被告人看?你知不知道为了让被告人熟悉案情,更好的实现其自我辩护,有的注重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法官都会安排被告人到法庭阅卷?……

她不得不低下了头!

需要指出,在后来的开庭过程中,我们还当庭给高丙芳律师递交了一些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审判长均依法予以准许!

据说目前在一些律师同仁的眼中,对辩护人能不能向被告人出示案件材料这一问题上,还存在争议!真是令人费解!

高登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2007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供职于教育部部属高校、北京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82
  • 擅长领域:股权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离婚、继承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1110120********82 股权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离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