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0日
本案当事人因四次向熟人售卖大麻干品而被公安在巡查时当场抓获,其后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起诉。在毒品案件中,贩卖次数、贩卖数量都是量刑的重要依据。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多次贩卖毒品从“可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情节严重“变更为”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换言之,即便贩卖数量极少,行为人也将会因为次数达到三次及三次以上而被定性为情节严重,起点刑变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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