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描述成都某生物科技公司及实际负责人李某、赵某等十余名员工,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主犯李某另涉嫌妨害作证罪。案件经侦查、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将被告单位、十余名自然人被告人一并诉至广汉市人民法院。本案涉案人员层级复杂,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核心运营人员、多名基层销售、内勤女性员工,多数基层人员被采取拘留、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主犯李某全程羁押,全案多名当事人分别委托多家律所律师提供刑事辩护。二、裁判结果案件进入一审普通程序审理阶段,庭审前辩护律师团队全面梳理证据瑕疵、事实漏洞,检察机关核查全案证据后,认定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全部起诉。法院经依法审查,认为检察机关撤诉申请符合刑事诉讼法律规定,最终出具刑事裁定书:准许检察院撤回对被告单位及全部自然人被告人的起诉,全案程序终结。三、办案过程 侦查阶段:各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区分主从层级,厘清各员工参与生产、销售行为程度,收集当事人主观不知情、被动务工、参与度极低等从轻事实,同步梳理控方证据存在的缺失问题。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集体阅卷,针对假药定性、涉案数额、主观明知、涉案人员行为关联性四大核心证据提出系统性质证意见,提交多份书面法律意见,指出案件证据链多处断裂。 一审阶段:案件移送法院后,辩护律师持续与检察机关沟通,完整披露证据缺陷、事实存疑之处,论证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标准。公诉机关采纳辩护观点,以证据变化为由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全部当事人不再面临刑事定罪风险。四、案件点评 本案核心突破点在于辩护律师精准攻破证据体系。多人共同涉药类刑事案件,控方常以整体经营行为推定全员构罪,律师分层区分人员参与程度、深挖证据漏洞,直接动摇起诉基础,实现全案撤诉的最优结果。 区分企业主犯与底层务工人员是辩护关键:基层员工多为普通打工人,无犯罪主观故意、未参与核心生产环节,辩护律师重点剥离该部分人员罪责,降低整体案件指控力度。 该案体现刑事辩护前置质证的重要价值,在判决作出前推动公诉机关主动撤诉,当事人无任何刑事案底,彻底消除定罪、服刑、罚金等法律风险,是涉食品药品犯罪辩护极具参考价值的成功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