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邵佳龙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37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离婚纠纷,代理被告男方康某,首先介入该案后安抚当事人康某及其父母的情绪,尔后制定诉讼策略,因为女方婚后没有固定工作,属于自己缴纳社保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其实就是属于单方面需要分割,一审过程中,在对等的提供共同财产方面确实吃亏,女方处基本没有财产可分割。在代理过程中,本律师根据当事人康某的一句她好像做淘宝的,顺藤摸瓜,通过手机号、淘宝号收到了对应的女方的淘宝店,但是因为一审的审理期限要到了,法院没办法马上开出调查令让本律师去调查相关的财产线索,告知可另行诉讼。但是另行诉讼的话相对来说周期较长,本律师就和当事人沟通,通过二审,申请调查令前往支付宝总部调查果然发现女方的淘宝有对应的店铺记录和对应的售卖流水,当然也发现女方与女方父亲间的往来流水,基于此,在二审过程中我们提交了对应的证据,经过二审法院调解,最终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减少了不小数目的支付金额,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让女方能够接受对应的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