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石玉宏|时间:2015年12月23日|790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原告张叶(化名),被告XXXX监狱,原告丈夫系被告职工,按国家先关规定,原告从被告处领取了丧葬费和抚恤金,但原告丈夫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住房补贴32535元应由被告发给原告。但经原告与被告多次索要,被告均表示暂不能给原告。
【律师方案】
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石玉宏律师分析:
原告与丈夫于1981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其丈夫的父母也以死亡,现原告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原告有权继承其丈夫享受的住房补贴32535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原告丈夫死亡后继承开始,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原告是合法的继承人。被告补贴给付原告,被告XXXX监狱与判决生效10日之内给付原告住房补贴32535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时间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经验总结】
本案中石律师的观点明确,并且都予以采纳,充分说明了一个律师的理论与经验结合的重要性。一位优秀的律师,不仅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问题,更重要的是具有社会责任感。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愿与各位当事人一路行走,做你路上的守护者。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原告张叶(化名),被告XXXX监狱,原告丈夫系被告职工,按国家先关规定,原告从被告处领取了丧葬费和抚恤金,但原告丈夫按国家相关政策享受住房补贴32535元应由被告发给原告。但经原告与被告多次索要,被告均表示暂不能给原告。
【律师方案】
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石玉宏律师分析:
原告与丈夫于1981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其丈夫的父母也以死亡,现原告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原告有权继承其丈夫享受的住房补贴32535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原告丈夫死亡后继承开始,应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原告是合法的继承人。被告补贴给付原告,被告XXXX监狱与判决生效10日之内给付原告住房补贴32535元。如未按判决指定时间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经验总结】
本案中石律师的观点明确,并且都予以采纳,充分说明了一个律师的理论与经验结合的重要性。一位优秀的律师,不仅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问题,更重要的是具有社会责任感。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愿与各位当事人一路行走,做你路上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