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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民间借贷上诉一案 撤销原判决

发布者:石玉宏|时间:2015年12月23日|619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申请人于2014年6月5日在石家庄X X X X 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工资标准每月4000元人民币,老板未给签订定劳动合同,2014年8月14日上午8点在厂内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公司未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因缺少申请人与石家庄X X X X 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以申请仲裁。

办案过程

本案中石律师的观点明确,并且都予以采纳,充分说明了一个律师的理论与经验结合的重要性。

比如确定工资,实际上要工资不急,重要的是工资确定以后,影响到以后工伤赔偿的数额。在此律师为当事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仲裁结果

被申请人石家庄X X X X 有限公司对与申请人之间存在所谓“临时雇佣”予以认可,结合申请人当庭出示的出警情况说明、住院病案及出庭作证证人冯某的证言等足以印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取得报酬,且双方主体合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建立的关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因此,对被申请人称双方系临时雇佣的主张不予采信,对申请人之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裁决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石家庄X X X X有限公司之间自2014年6月起至2015年5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申请人于2014年6月5日在石家庄X X X X 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工资标准每月4000元人民币,老板未给签订定劳动合同,2014年8月14日上午8点在厂内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公司未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因缺少申请人与石家庄X X X X 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以申请仲裁。

办案过程

本案中石律师的观点明确,并且都予以采纳,充分说明了一个律师的理论与经验结合的重要性。

比如确定工资,实际上要工资不急,重要的是工资确定以后,影响到以后工伤赔偿的数额。在此律师为当事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仲裁结果

被申请人石家庄X X X X 有限公司对与申请人之间存在所谓“临时雇佣”予以认可,结合申请人当庭出示的出警情况说明、住院病案及出庭作证证人冯某的证言等足以印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取得报酬,且双方主体合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建立的关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因此,对被申请人称双方系临时雇佣的主张不予采信,对申请人之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裁决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石家庄X X X X有限公司之间自2014年6月起至2015年5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观点分析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劳动关系,并非是被申请人所称的临时雇佣关系。出警情况说明中,充分印证了申请人是石家庄X X X X有限公司的工人;住院病案及证人冯某等的证言充分证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公司工作,是证人的同事。根据相关规定,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符合规定的内容,足以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的工伤系在厂内工作时所致。可通过冯某等证人证言可得知申请人摔伤的当时情况,被申请人也认可此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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