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波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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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拾得的毒品赠送亲友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者:熊波霞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2554人看过

问:我的表弟是一名吸毒者。因表弟曾多次请求我帮助买些毒品,碍于情面,我遂把拾得的12克海洛因送给表弟吸食。请问,这种不要钱的、赠送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尽管你没有牟利且是无偿赠送,也不属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但你同样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该罪指的是违反国家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具体来说,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目的具有模糊性和不可查证性;非法持有毒品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才能构成本罪。本案中,你明知海洛因是国家管制的毒品,但你在捡到之后却不交给有关机关,而是私藏。尽管当初你对毒品的处理并不抱有何种目的且实际上也无法查证其动机,直到后来才决定赠送表弟吸食,但从捡到至送给,其间有一个不可争议的事实——非法持有12克的数量,也在应当定罪量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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