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波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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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销售者虚假降价,消费者受骗怎么办?

发布者:熊波霞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102人看过

问:我镇一服装店自称要转让,并在店门口张贴了“清仓大处理”、“大削价”等标语。因时值冬季,该店称,原价几千元的皮大衣全部降价到千元以下销售,且数量不多,欲购从速。不少消费者为此争相抢购,我也花了800元钱购买了一件。但事后,我发现所购皮衣质量不好,便到有关商家及部门询问,原来我所购皮衣进价只需三四百元。我为此到该服装店论理,但被告知概不退货。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第42项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该服装店所谓的“大削价”,实是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诱骗并且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价格法》第40条规定,对经营者的这种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可以向当地价格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服装店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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