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玲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上诉人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

发布者:张玉玲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9日|分类:法律顾问 |1053人看过


二审期间,上诉人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

最高法民一庭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394:认为二审期间达成的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义务的处分,替代了一审判决中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故撤回上诉后,如和解协议未能履行,只能以和解协议另行起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