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菊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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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限额18000元可以用于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发布者:李菊芳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3日|分类:交通事故 |34173人看过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要清楚,交强险可以赔偿三部分费用,第一部分为死亡伤残赔偿费用,第二部分为医疗费,第三部分为财产损失,但每部分赔偿均有限额,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被保险人无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

那么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限额能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不能,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医疗费赔偿限额18000元或者1800元是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显然,医疗费赔偿限额除可以赔偿医疗费以外,还可以用于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但不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如果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加起来超过18000或者1800元怎么办呢?对于超过的部分,被保险人有责的,则由承保商业保险的公司或者被保险人个人(未购买商业险的)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无责的,超过部分则由受害者自行承担。

那么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交强险可以赔偿吗?

可以,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或者18000元就是用于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如果上述费用加起来超过180000元或者18000元的,处理原则也是和医疗费赔偿限额一样,对于超过的部分,被保险人有责的,则由承保商业保险的公司或者被保险人(未购买商业险的)个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无责的,则超过部分由受害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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