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是否可以缓刑
挪用公款罪是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挪用公款罪怎样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罪的具体情形包括挪用公款私用或借贷给他人,而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是进行营利活动的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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