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群律师 09:00-21:59
王光群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308408438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犯罪预备情形的是哪些

作者:王光群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9次举报


 一、犯罪预备情形的是哪些

  犯罪预备的情形有: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的行为。

  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认定原则具体如下:

  1.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

  2.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

  三、犯罪预备算犯罪吗

  犯罪预备是犯罪。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是犯罪。尽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阶段,没有实际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至于怎样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就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王光群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6
  • 湖南湘正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
    • 13308408438
    • 湖南湘正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3年 (优于73.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7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103分 (优于88.4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0篇 (优于99.65%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光群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34278 昨日访问量:41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