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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属于行政违法

作者:王光群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1次举报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属于行政违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是行政违法,属于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

  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4.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九个)

  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5.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九个)

  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缓吗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可以判缓需要视需要结合具体情节看是否符合缓刑条件。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具体是: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特征

  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该罪客体特征在于它的不特定性,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犯罪对象的不特定性。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性,首先表现在犯罪对象的不特定上。对象的不特定又分为两种情况:

  (1)行为人主观上有其特定的侵害对象,而客观情况使行为人主观上的特定对象成为不可能,从而呈现出不特定性。

  (2)行为人主观上就没有特定的侵害对象。

  2.危害结果的不特定性。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特定性,其次表现在可能性结果的不确定上。这是不特定性的最主要、最明显的表现。具体讲,包括可能侵害范围大小、数量多少和程度深浅的不特定。从范围来讲,可能是一定区域内的范围,也可能是一定区域外的范围。如果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是指向特定的人或物,即事先确定的人身或财产,并且行为有意识地把损害限制在特定对象范围内,其行为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则不宜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是指向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其危害结果是行为人事先无法预料和难以控制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具有危害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就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罪。因此,是否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的安全,是区分公共安全罪和其它各类犯罪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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