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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约定违约金才是有效的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9次举报


一、怎么约定违约金才是有效的

  违约金约定的数额应当不超过造成的损失的30%才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减少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需要征收增值税吗

  需要的。购买方给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算作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三、合同违约金可以抵扣吗

  违约金可以抵扣,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将互负债务抵扣。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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