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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和生效区别包括什么和什么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2次举报


一、合同成立和生效区别包括什么和什么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主要有: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的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还涉及到法律的要求问题。

  3.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即使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但如果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受一方的欺诈、胁迫,合同是否生效就需留待进一步的探讨。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已生效的合同可撤销吗

  已生效的合同出现可撤销事由是可撤销的,可撤销法定事由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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