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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拖欠工资不给该到哪个部门举报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93次举报


一、工厂拖欠工资不给该到哪个部门举报

  工厂拖欠工资不给该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虽然有多种渠道维权,但笔者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拖欠工资多久获得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工资应该怎么去计算呢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月薪制工资=(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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