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刚律师 08:15-22:30
杨志刚律师
长沙市湘江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特邀仲裁员,目前专注于处理劳动纠纷和公司类案件。
16670144141
咨询时间:08:15-22:30 服务地区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44次举报


一、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在哪个单位进行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需要视情况而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杨志刚律师 已认证
  • 湖南大争律师事务所
    • 16670144141
    • 湖南大争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平台积分

      34063分 (优于98.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版权所有:杨志刚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56460 昨日访问量:14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