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工伤鉴定可以做的时间是伤情稳定,治疗已终结的,马上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不想做工伤鉴定能不能不做
劳动者不想做工伤鉴定可以不做,没有法律强制性,但会影响自己经济利益,建议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和不想做工伤鉴定能不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鉴定谁提出申请
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才行。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作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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