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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作者:杨志刚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4次举报


 一、谁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存在法定无效事由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无效合同与不成立合同的区别

  1.合同无效内容不合法,合同不成立形式不合法;

  2.合同无效合同已订立,合同不成立双方当事人仍属缔约关系;

  3.合同无效该合同对当事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之间并未形成合同法律关系;

  4.法律对合同无效采取绝对不保护原则,对合同不成立规定了部分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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